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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2014欢乐海岸风尚摄影大赛
2014欢乐海岸风尚摄影大赛
责编:小兰 作者:yuanner 发布时间: 2014-06-06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 点击:5737 次  【打印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华侨城都市娱乐投资公司
承办单位: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             

一 大赛解读:
    欢乐海岸作为深圳文化会客厅,集聚了生态、商业、旅游、文化等多元且优秀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引领着都市人的全新生活方式。人们相约至此,享受着城市生活的和谐美好,感受着华侨城创想文化在这里的极致体验。丰富多元的综合商业与绿色生态的自然结合,让更多人在悄然间改变了生活方式、提升了生活品味。用镜头捕捉瞬间,用照片传递美好,本次大赛,旨在通过多元的视角,更全面、更立体的展现欢乐海岸之美,将健康环保的理念和创想文化的精神传递给市民。

二 比赛时间
投稿时间:2014年5月19日-2014年10月31日
评选时间:2014年11月
颁奖典礼:2014年12月
最终获奖作品将于2014年12月底前公布于欢乐海岸官网www.octbay.com

三 拍摄主题
反映华侨城欢乐海岸的建筑布局,自然景观、人文特色和生态保护的作品。参赛作品主要分为“生态景观”与“生活纪实”两大类,综合涵盖欢乐海岸演艺、商业、酒店、湿地、人物、建筑等元素。

四 奖项设置
1、金质收藏 2 名“生态景观”与“生活纪实”类各1名    奖金各10000 元;
2、银质收藏 4 名“生态景观”与“生活纪实”类各2名        奖金各5000元;
3、铜质收藏 6 名“生态景观”与“生活纪实”类各3名        奖金各3000 元;
4、优秀收藏20名“生态景观”与“生活纪实”类各10名       奖金各200 元;
5、入围收藏30名“生态景观”与“生活纪实”类各15名       奖金各100 元;

五 投稿方式
1.凡题材涉及欢乐海岸的原创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2.大赛接受网络投稿和传统照片邮寄投稿两种方式(会员赛投稿方式由华会所单独规划)。
       ①网络投稿:参赛者登录华侨城欢乐海岸官网www.octbay.com ,注册并上传参赛作品。
         官方邮箱:参赛者将作品上传至官方邮箱syds@octharbour.com并填写完整的参赛报名信息。
       ②介质类投稿(传统照片):参赛者将参赛作品以u盘、光碟、照片等形式,并附个人联系方式,邮寄至大赛秘书处   
    秘书处地址:
               深圳市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705 
               邮编:518040     联系人:盛传海   0755-8835 3199
           (备注:所有参赛作品请勿进行电脑后期处理;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不退稿。)

附:参赛报名表

2014欢乐海岸风尚摄影大赛
作品名   拍摄时间、地点  
作者姓名   电 话   手 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邮 编  
注:此参赛表复印有效,贴于每幅作品之后。
           
 
六 注意事项
1. 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且须未在其他比赛中有获奖项或者许可他人在先使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2. 官网/专业摄影分站投稿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上传格式为jpg,最长边不可超过800像素,并保证能够提供300dpi原稿,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 传统照片参赛作品尺寸不小于10英寸,必须保证能够提供作品原始底片,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 参赛者不得为作品人为后期处理画框,不得在作品上出现与任何本次大赛无关的商业信息(如促销信息、其他品牌logo、个人网页链接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 所有参赛的作品仅限于裁剪、亮度和色彩调整,不允许凭空ps臆想内容以及任何改变原画面内容的更改,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6. 单幅作品不限投稿数量,组照作品每组不超过8幅;
7. 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8.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9. 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照片者(即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10.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与本赛事的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使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广告片、摄影作品展、作品集、网络宣传、促销礼品等各种商业性利用。华侨城欢乐海岸在使用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标注作者姓名、对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11. 大赛征集作品中,如均不能达到某类奖项评审标准,大赛组委会有权保持此项奖项空缺;
12. 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13. 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获奖作品使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
14.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15、华侨城欢乐海岸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的展览、印刷、出版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16、大展组委会将尽心保护所有投稿作品,但对邮寄途中及其它意外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17、颁奖典礼结束后组委会将通知获选者领取稿酬,接到通知一个月未领取稿酬者,按自动弃权处理,稿酬统一归入深圳市企业家摄影协会基金会;
18、每幅投稿作品背面均须注明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19、凡参加此次摄影大展者均视为认同以上征稿章程之规定。

七 领奖方式
1、 终评结束后,主办方将在华侨城欢乐海岸官网 www.octbay.com公布获奖名单。
2、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参赛者在华侨城欢乐海岸官网 www.octbay.com以及在参赛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通知获奖信息。5个工作日内未取得用户回复、或作者未提交作品原件,将视为弃权,主办方将不作任何形式赔偿。

八 其他
本赛制未尽事宜将由主办方依照诚信原则进行补充并在华侨城欢乐海岸官网www.octbay.com公布。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华侨城欢乐海岸所有。

九 大赛主办方及合作机构:
大赛主办方:
华侨城欢乐海岸
大赛特约合作机构: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
大赛支持媒体机构: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协会官方媒体、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雅昌艺术网、中国摄影手机报等其他摄影媒体

十 评委阵容:
2014欢乐海岸风尚摄影大赛评委由中国摄影家协会资深摄影家组成专业评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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